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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价人须有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