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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价人须有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注:报价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0年04月07日-2010年04月14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 六、谈判文件售价:每份100元(含电子文档),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截止时间:2010年04月15日 14:30:00 (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州市乌山路71-1号四楼)。 九、谈判时间:2010年04月15日 14:30:00 (北京时间) 十、凡对本次招标采购事宜有疑问,请在截标时间前三日以书面的形式与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书面原件送达或挂号信送达的形式,其他形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招标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 邮政编码:350001 电话/传真:0591-87554653、0591-87554016(传真) 联 系 人:周碧云、李杰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402028109600026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