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仙游县公安局
电子警察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CCZB095-1G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仙游县公安局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书编号:2014-CCZB095-1G
2、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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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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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电子警察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3、报名及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7日起至2015年 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凡无法来我司购买招标及办理报名手续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转账或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本公司(并与我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4、发售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
5、联 系 人:温绍泉
联系电话:0591-87554653
传 真:0591-87554653
E - mail:fjscc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人代表、投标代表)。(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提供原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 1月8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仙游招投标中心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2015年 1 月 8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各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1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