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书编号:2015-CCZB115G(2015晋安财购计[007]号) 2、招标项目内容: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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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采购 |
建筑、装饰材料 |
实验室改造使用 |
一批 |
详见招标(服务)货物一览表 |
福州市晋安区环境保护局 |
0591-83644630 |
晋安区 | |
3、预算资金:137.3092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1-30至2015-02-26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温绍泉 |
7、联系电话: |
0591-87554653 |
传真: |
0591-87554016 |
公司网址: |
http://www.cczb.net |
E-mail: |
fjscczb@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资格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的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具备实验室装备(家具、设备)通风及建设装饰装修等方面。(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6)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人、投标代表),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3-02 14: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3-02 14: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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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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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1402028109600026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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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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