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的委托,就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边防总队机关车辆保险项目采购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2016-CCZB307J)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2016-CCZB307J
项目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边防总队机关车辆保险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李杰
联系方式:0591-87554016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倪助理/0591-8708631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杰/0591-87554016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2016-CCZB307J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7日
成交日期:2016年04月15日
总成交金额:28.978517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29层 |
28.978517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道明、王启汀、李朝宇(用户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包 |
成交人 |
最终报价
(元) |
中标人地址 |
备注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分公司 |
289785.17 |
福州市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29层 |
车辆保险 |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福建边防总队机关车辆保险项目,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细服务要求详见中标人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七条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本批采购共有2家报价人参与报价,谈判小组在对报价文件详细评估之前,2家报价人均通过了报价资格及响应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内规定的程序、内容及货物技术要求就报价、技术、售后维保服务、付款条件和方式等评估考虑因素与每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同时要求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报价并作相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