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武警福建总队物资采购中心书籍印刷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1、招标文件编号:2018-CCZB1001J-1
2、采购单位名称: 武警福建总队物资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丞相路18号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0591-87096335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 系 人:陈景宁
联系电话:0591-87554653
传 真:0591-87555393
4、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05日]
5、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8年12月10日]
6、中标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七条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同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有关规定的通知(闽财购[2017]67号)依法直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流(废)标的货物、服务项目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流标的服务项目,未变更采购方式或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变更采购方式的,在组织新一轮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时,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直接组织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本批采购共有9家报价人参与报价;
(二)谈判决议:本批政府采购项目共有9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报价,本项目谈判小组组长:柯阳,经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如下:
(1)福州古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中的字迹模糊,无法评定是否缴纳了社会保险,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进入下一个评标环节;
(2)大通(福建)图文数字印刷有限公司所提供财务报告证明材料不齐全,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进入下一个评标环节。
(3)其余7家报价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4)根据上述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报价低高顺序推荐成交人,谈判小组一致形成评审决议,推荐厦门市金山口印刷有限公司为本批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人。
中标情况如下:
合同包 |
项目名 称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成交人 |
最终成交报价(元) |
地址 |
1 |
武警福建总队物资采购中心书籍印刷项目采购 |
详见报价人投标文件 |
厦门市金山口印刷有限公司 |
68000 |
厦门市湖里区殿前一组移动发射塔C栋1楼 |
7、评标委员会:柯阳、张颢、李喜晨
8、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870万元(人民币)
9、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收费比例按预算金额(12.4650万)的1.5%向代理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3)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加盖公章原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