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编号:2019-CCZB1122J
2、采购单位名称:武警福建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丞相路18号
联系人:闫警官
联系电话:0591-87096318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 系 人:陈景宁
联系电话:0591-87554653
传 真:0591-87555393
4、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8月08日]至[2019年08月14日]
5、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9年08月16日]
6、中标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七条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同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有关规定的通知(闽财购[2016]67号)依法直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流(废)标的货物、服务项目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流标的服务项目,未变更采购方式或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变更采购方式的,在组织新一轮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时,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直接组织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本批采购共有6家报价人参与报价;
(二)谈判决议:本批采购项目,本项目谈判小组组长:戴淑良,经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如下:
(1)合同包1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两家,故本项目流标;
合同包2两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合同包3经评审,4家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代表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故属于无效投标,因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两家,故本项目废标。
(2)根据上述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报价低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一致形成评审决议,合同包2推荐福建军凯鹏飞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合同包成交人。
中标情况如下:
合同包 |
项目名 称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成交人 |
最终成交报价(元) |
地址 |
2 |
武警福建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福景公寓2-5层电器家具、机关直属分队车辆投保采购项目 |
详见报价人投标文件 |
福建军凯鹏飞实业有限公司 |
92000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金山工业桔园洲园67#楼4层工业厂房B区90室 |
7、评标委员会:王晓玲、黄兴灿、戴淑良
8、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380万元(人民币)
9、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成交)收取。
(2)招标服务费:各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
(3)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加盖公章原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