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农林大学后勤管理处教室宿舍管理科华祥苑电梯维保服务项目(FJCCZB2017-018WJ)网上竞价公告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就下述货物及其服务组织网上竞价,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货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号:FJCCZB2017-018WJ
二、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后勤管理处教室宿舍管理科华祥苑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三、网上竞价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网上竞价货物一览表
四、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2日17:00。网上竞价报名表于报名时间截止前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五、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六、上传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11:00。
七、下载及上传网上竞价网址:http://www.cczb.net
八、报价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备案。※按统一代码制度登记的报价人,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备案。
九、本批竞价的保证金为每竞价单位叁仟元人民币,报名费伍拾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的形式(不接受现金)于网上竞价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必须按转帐或电汇形式。
十、此次竞价采购为国内采购,请竞价方报人民币交货价,不涉及进口有关手续。
十一、报价文件应按附件1中网上报价文件的报价格式填写,并按网上报价要求上传,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十二、报价数据以本招标代理公司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造成的报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本招标代理公司无关,请各报价人合理选择上传报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554016/87554653 传真:0591-87554653
联系人:郑小姐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附件:1、福建省直单位货物(设备)网上竞价报价文件(格式);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一、网上竞价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服务
名称 |
品目号 |
品名 |
数量 |
时间 |
技术要求 |
竞价最高限价(单价) |
小计 |
总价最高限价 |
采购单位 |
1 |
教室宿舍管理科华祥苑电梯维保 |
1 |
电梯维保 |
2台 |
15个月 |
详见附件 |
500元/月/台 |
15000元 |
17000元 |
福建农林大学后勤管理处 |
2 |
电梯年检 |
2台 |
2年 |
500元/年/台 |
2000元 |
注:1、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用户签订合同。(具体以用户要求为准)
2、交货地点:福建省(具体按用户指定地点)。
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网上竞价采购工作的通知》符合采购需求的潜在供应商通过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竞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的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网上竞价公告期满,若无两个(含)以上不同品牌(采购单位在提出采购需求时指定品牌的,在采购单位选定的品牌范围内)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或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网上竞价无效。
4.所有网上竞价采购均要严格按照支持节能、环保等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二、竞价须知
(一)、竞价方可对竞价货物一览表中的一个、几个或所有合同包进行报价,但不得将其中一个合同包的内容拆分进行报价,拆分报价或漏项报价无效。报价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成交(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二)、设备服务要求
1、质量技术要求
(1)、提供的是全新的货物
(2)、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3)、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4)、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5)、所提供的货物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到验收时,提供货物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6)、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提供验收检测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书。
2、设备安装及调试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将原包装设备运至用户所在处并提供设备的免费安装。
(2)、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安装前应派人员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安装调试方案,确保有关线路设计合理、运行可靠、维护方便。
(3)、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应向用户提供必须的基本备,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4)、设备验收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5)、成交供应商向用户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报价内。
3、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网上竞价采购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注意事项
1、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注册,所投货物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有能力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招标采购之货物及服务的法人供商。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直接利益关系、隶属关系的法人才能参加投标。
(3)、供应商或供应品牌在本地具备完善的维修点或售后服务中心(拥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库存有一定批量的备品备件,具有售后服务专职工程师)。
(四)、供应商上传的竞价报价文件应按竞价招标文件中的格式逐项填写,并按网上竞价要求上传,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价报价文件。竞价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具法律效力。竞价数据以我公司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关,请各竞价方合理选择上传报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成交供应商需交书面原件三份存档,并在封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报价联系人。报价文件必须用胶装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福建省直单位货物(设备)网上竞价报名表
竞价编号:FJCCZB2017-018WJ 时间: 年 月 日
竞价方(全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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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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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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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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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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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电梯维保服务要求及标准:
一、竞价维保电梯品牌、型号
品牌嵩友,型号GF200HS,共2部;
二、资质级别要求:
1、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获准的电梯维修A级资质。
三、合同维保期限:
合同期限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四、维保服务要求
4.1维护保养内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中相关规定对招标电梯进行系统性维护保养及每年安全检查服务。采购方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和《自动扶梯、垃圾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
4.2维护保养标准:依据电梯维保要求执行。详见附表1-4
1、负责电梯的日常保养,每月确保两次维护保养。
2、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的紧急故障应2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
3、采购方如遇重要场合,成交供应商应安排维保人员进行现场值守,及时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并且迅速排除。
4、建立维护保养手册和档案壹份实行双方签字记录制度。
5、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因年检不合格产生的复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发现电梯事故隐患及时通知采购方,共同找出处理解决事故的方法。
7、成交供应商负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舒适、可靠的运行,及时处理电梯出现的故障。
8、对电梯更换零配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报告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实施更换。成交供应商更换的所有零配件交给采购方保存,能修复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维修费用双方商定,维修好后由采购方支付费用,维修好的零配件作为采购方的备用件使用。
9、由于成交供应商维护工作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电梯损坏及由此产生的人身伤害赔偿、电梯维修费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成交供应商人员在采购方区域内出现的任何伤害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成交供应商负责联系电梯生产厂家提供编程、解码等技术服务。
12、绝对保证零部件和技术畅通无阻,若电梯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首先以最短时间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
13、现场作业人员要固定、并且维保技术过硬,遵守职业道德。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成交供应商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14、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采购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采购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5、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采购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16、根据采购方的故障统计记录,成交供应商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7、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自检,以发现上个维保周期中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报送使用单位,及时进行维修。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17、在维保合同结束前,成交供应商将为采购方电梯免费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和试验,并向采购方提供一份详细的工作报告。
五、其他要求
4.1电梯发生困人故障,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不分工作日、节假日),电梯发生一般故障,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不分工作日、节假日);
4.2成交供应商应明确日常维护保养中现场作业的人数及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信息;
4.3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相关约检、检验、取证工作,其中的定期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4成交供应商在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中,必须遵守采购方针对施工单位制定的所有制度。
六、罚则
6.1电梯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采购方可另行安排有资质的维保公司应急处理,费用从维保费中扣取。
七、费用说明
维保费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的人工费,不包括更换零部件的费用,配件需由采购方现场确认后方可拆除维修(更换)并在7日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及时通知采购方并提供有效设备费用明细。
八、付款方式:
维保满半年支付百分之五十维保费,剩余维保费待维保期结束一次性付清。
附表1: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曳引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6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7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8 |
轿顶 |
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 |
9 |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0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1 |
对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2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3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4 |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5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6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 |
齐全、有效 |
17 |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18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19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0 |
轿厢平层精度 |
符合标准 |
21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2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3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4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5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6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27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28 |
底坑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附表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位置脉冲发生器 |
工作正常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5 |
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0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附表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
无松动 |
2 |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确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曳引绳、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9 |
曳引绳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12 |
对重缓冲距 |
符合标准 |
13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14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附表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8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9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10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1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2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3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14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5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6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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